新華社悉尼5月7日電澳大利亞媒體稱,里約奧運會女子200米蝶泳亞軍格羅夫斯、奧運兩朝元老弗雷澤-霍爾姆斯和公開水域選手普爾特三位泳將或面臨禁賽兩年的懲罰,因為他們在過去的一年內“逃避”興奮劑檢查。
根據《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等規定,運動員需要隨時申報更新他們的行蹤信息,包括每天的住宿地址、每天從事訓練和其他活動的具體地址和時間安排,以及比賽日程等,以便隨時接受興奮劑檢測。
澳游泳協會表示,他們已經將此情況告知澳大利亞反興奮劑機構和國際泳聯,稱“有些隊員沒有及時更新行蹤信息”。
澳游泳協會在聲明中說:“澳反興奮劑機構和國際泳聯目前沒有就此事給出結論,相關手續還在辦理過程中。根據相關規定,在沒有宣布結果前,我們無法就任何一位運動員的情況透露更多細節。”
然而,《每日電訊報》明確指出:當格羅夫斯在美國時,藥檢人員根據此前電話給她時她本人所提供的地址,在規定的一個小時內沒有找到人;霍爾姆斯稱自己在前往母親家時,直到興奮劑檢測關門時間(一個小時)的最后5分鐘才意識到自己“沒有在應該出現的地方”,因此錯過了興奮劑檢測。據悉,這兩位選手已經聘請了律師。
澳泳協執行官安德森表示:“我很遺憾,當相關機構還在進行徹底而公正的檢查、尚未得出結論之前,這些信息就被提前曝光了。”
安德森說,在上個月布里斯班舉行的澳全國游泳錦標賽期間,他們反復提醒運動員注意遵守反興奮劑的相關規定。“作為一名運動員,你必須要在四年周期的每一天里保證自己隨時都能接受興奮劑檢測,這一點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