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澳洲寬帶網絡用戶的不滿越來越多,澳洲國家寬帶網絡公司與澳洲電訊公司之間的爭執也愈演愈烈(圖/《時代報》)
據澳洲網消息,由于澳洲寬帶網絡用戶的不滿越來越多,澳洲國家寬帶網絡公司(NBN Co)與澳洲電訊公司之間就誰該為此負責的爭執也愈演愈烈。國家寬帶網絡公司首席執行官莫羅(Bill Morrow)表示,這是由于電訊商允許過多的用戶使用低網速的產品,這種產品的網速原本是為了滿足只有聲音傳輸的服務。
《時代報》1日報道,莫羅指責網絡服務供應商為了獲得市場份額推出低價格的NBN產品,但只為用戶提供非常低的網速。
莫羅在議會委員會上指出,太多的用戶正在使用每秒12 Mbps網速的產品,但這一產品并不是為流媒體視頻等現代網絡的使用而設計的。
當被問及為什么澳人在轉換成寬帶網絡但并沒有看到網速的提高時,莫羅表示,這是因為電訊商自動把太多的客戶放在最便宜的計劃上。
據了解,12 Mbps網速產品的零售價格為每月24元,而更高一個等級、25 Mbps的費用為每月27元,且該價格并不包括帶寬成本。
莫羅表示,國家寬帶網絡可以取消12 Mbps的產品令消費者被迫使用更高網速的產品,但公司并不想“過于規范”。
數據顯示,作為市場領頭人的澳洲電訊(Telstra),其約20%的用戶使用的是12 Mbps網速的產品,68%的用戶使用25 Mbps網速的產品。
而擁有第二高市場份額的TPG,其42%的用戶使用的是最低速的網絡計劃,39%的用戶用25 Mbps網速的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澳洲政府也對國家寬帶網絡公司的表現與服務不滿的增多做出回應,要求澳洲通信與媒體管理局(ACMA)進行市場調查。ACMA將利用《電訊法》給與的權力從包括國家寬帶網絡在內的21家電訊企業獲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