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網消息,根據澳洲即將執行的最新移民管理條例,如果簽證申請人遞交的資料中存在錯誤或使用了虛假文件,該申請人可能被禁止在未來10年內再次申請簽證。
資料造假10年不得申請簽證
SBS 8日報道,新移民管理條例提到的變化將在《2017移民法修正案》(Migration Legislation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7),即《2017第4號議案》(2017 Measures No. 4)中得到體現,該修正案將于本月18日生效。
根據現行移民管理條例的《公眾利益準則》(Public Interest Criterion)第4020條,若申請人向澳洲政府提交的簽證申請中存在誤導性信息或使用了偽造文件,該申請人將被禁止在12個月內再次申請簽證。不過,根據調整后的移民管理條例,今后申請人被禁止再次申請簽證的期限將被延長至10年,這意味著申請人在未來10年內可能無資格再申請澳洲簽證。
對此,聯邦移民部指出,此次移民管理條例修正案旨在防止申請人通過撤回簽證申請的方式,規避移民法規。目前,若申請人收到移民部懷疑其存在欺詐行為的通知后,他們可在12個月的追溯期結束后再次嘗試申請簽證。
新規可確保簽證系統完整性
根據新的移民管理條例,任何向聯邦移民部、移民審核仲裁庭(Migration Review Tribunal)或行政上訴仲裁庭(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提供了虛假或有誤導性信息的簽證申請人,都可能因違反《公眾利益準則》規定而被禁止在10年內再次申請澳洲簽證。
移民部還指出,提供了虛假或具誤導性信息的簽證申請人很有可能向其他政府機構提供了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信息。移民部長都頓(Peter Dutton)認為,為期10年的審查期是一項“必要、合理且適當的”措施,有利于確保簽證系統框架的完整性。
此外,移民部還指出,新移民管理條例還將授予移民官員更大權力,包括有權決定簽證申請人是否故意提交虛假文件,而意外提交了虛假或不正確信息的簽證申請人則不會被拒簽。
大量簽證申請人將受影響
移民代理巴瓦(Jujhar Bajwa)表示,新的移民管理條例將影響大量申請人的簽證申請。他說:“很多簽證申請人其實是故意提交虛假信息的,此前若被發現,他們可在一年后重新遞交申請。但現在,追溯期已被延長至10年,這意味著他們至少需等待10年時間才能再次申請澳洲簽證。”
此外,他還補充說:“如果申請人被問到以前是否被拒簽過,或者被問到是否去過另一家移民中介,他們往往會勾選‘no’而不是‘yes’。但如果申請人最終被發現確實被拒簽過,那么此人在未來10年內拿到簽證的前景就會十分渺茫了。”
他還表示,也有很多簽證申請人是在無意中提交了虛假信息,但這種情況可能不屬于新移民管理條例禁止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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