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網消息,澳大利亞聯邦移民部(DIBP)官網近日發布了最新的簽證申請條件改革條款。配偶簽證、父母簽證、臨時工作(國際關系類)簽證這3類簽證的申請條件發生變動,并從本月18日開始實施,變動如下:
●對于配偶簽證(820、801、309、100和300類別)以及臨時工作(國際關系類)簽證(403類別),所有申請必須通過移民部網站遞交。
●父母簽證(804、884、864、173、143和103類別)必須通過普通郵寄或快遞方式遞交申請。所有的父母移民簽證申請均須郵寄至西澳兩處地址(詳情可見移民部網站)。
此外,絕大多數臨時居住簽證持有者在澳期間必須遵守以下條款:禁止參與暴力、威脅或破壞性活動;保持姓名一致,如更名需通知政府機構;禁止任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