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3日訊(本網記者 陳楠)記者從福州市公安局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0年至今,全市公安機關共破獲經濟犯罪案件178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290名,為企業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6.37億余元。
其中,成功破獲近年騙稅金額最大達1.32億元的騙取出口退稅案、為權利人企業挽回經濟損失1億余元的“9·26”侵犯商業秘密案、涉案金額達130多億元的“唐某宇等人特大地下錢莊非法經營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為全市發展大局營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毛文鋒表示,當前,福州經濟犯罪形勢依然嚴峻,不容樂觀。與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經濟犯罪動向主要表現為:
利用多種手法融資的非法集資犯罪仍時有發生。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非法集資案件194起,破案170起。除傳統的民間標會、投資理財等犯罪形式外,還產生了以金融互助、外匯投資、地產理財、股權投資、眾籌等互聯網形式實施的非法集資犯罪,呈現線下向線上、實體向虛擬、單一向復雜演化的特征。
危害稅收征管犯罪的問題增多。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涉稅案件119起。其中虛開發票犯罪占比較高,涉及醫療、汽貿、出口、石化等多種行業,手段花樣不斷翻新,大案要案時有發生,涉案金額較大。
信用卡詐騙犯罪活動依然常見。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類案件253起。目前福州市此類犯罪以持卡人惡意透支使用額度為主,但也出現不法分子通過手機短信,以代辦信用卡、網購退貨等手段,騙取持卡人驗證碼等信息實施詐騙,或通過優惠購物、網絡充值等虛假信息誘騙受害人點擊釣魚網站、病毒鏈接等竊取持卡人信息,再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等網站實施詐騙活動。
非法經營支付結算犯罪較為突出。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類案件448起。不法分子以互聯網電商平臺為掩護,對接第三方、第四方支付機構的資金通道,伙同買賣對公、個人賬戶團伙,為網絡賭博、涉黃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支付結算通道服務,社會危害性巨大。
與國計民生相關的侵權假冒犯罪仍舊多發。2020年至今,全市共立此類案件801起。“線下生產、線上銷售”已成為當前侵權假冒犯罪的主流形式,不法分子多采取“訂單式生產、零庫存管理”的運營模式,快速生產,快速運離,并通過網絡進行售假,特別是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介的分享、傳播功能,售假模式更趨多樣。
毛文鋒表示,福州警方將繼續加大對各類經濟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震懾作用,同時做好風險預警和防范宣傳工作,從源頭上防控風險,消除隱患,盡最大努力減少經濟犯罪所帶來的侵害和損失。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牢記:一是牢固樹立防騙意識,“不貪高利息、珍惜血汗錢”,高投資回報往往伴隨高風險,不要因貪圖一時之利,從而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投資理財要走正規途徑;二是經營者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納稅,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切不可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三是納稅人要提高防范意識,對取得的發票要認真辨別發票的合法性,對有疑點的發票要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四是要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自覺抵制侵權假冒產品,購買正版商品;五是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護好身份證、銀行卡、信用卡、金融賬戶、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謹慎、合理使用個人信息,用卡消費時要注意遮擋,對載有個人信息的物品、資料等未經清理不可隨意丟棄,時刻保持警覺,注意防失密、防騙密、防竊密。
【典型案例】
案例1:破獲特大騙取出口退稅案
2020年6月9日,經偵支隊接福州長樂機場海關緝私分局移送線索:福州海關緝私局在立案偵查福州某公司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一案中,發現該公司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罪。經偵支隊于2020年6月16日立案偵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勉等人于2017年10月注冊該科技公司,以公司名義在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期間,虛構境外貿易,逃避海關監管,將黃金偽造成電子元器件走私至境外,金額合計9.27億余元。走私出口黃金完成后,該公司向稅務部門申請、騙取出口退稅人民幣1.32億余元,涉嫌騙取出口退稅罪。
經前期大量偵查研判工作,2020年6月至8月期間,福州警方在福州、北京、成都、深圳等地開展收網行動,抓獲劉某勉等犯罪嫌疑人22名,現場查扣黃金元器件價值人民幣5萬元,凍結涉案資金852萬元,現場查獲大量涉案單據、電子證據等,涉及騙取出口退稅1.32億元。因該案涉案金額巨大,被列為部督案件。目前,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虛開發票的行為。公安機關提醒納稅人合法經營,依法納稅,務必遠離虛開、虛抵的發票,同時提醒群眾虛開發票的行為,涉嫌犯罪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2:破獲“9·26”侵犯商業秘密案
2019年8月,經偵支隊接權利人企業舉報,某公司涉嫌非法竊取技術秘密信息,造成該企業重大經濟損失。接報后,經偵支隊立即展開調查,并于2019年9月26日立案偵查。
經全面調查取證,在掌握全部涉案事實的基礎上,2020年8月6日,經偵支隊在省廳經偵總隊的指導和市公安局領導的直接指揮下,于當天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成功偵破“9·26”侵犯商業秘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侵權產品1萬余個,以及一批涉案電腦、手機等。
經查,犯罪嫌疑人邱某、俞某在某技術公司任職期間,違反保密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竊取公司技術秘密信息,并在離職后與他人先后注冊成立公司,利用非法獲取的技術信息生產相關設備產品對外銷售,給權利人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該案例入選2021年公安部發布的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警方提示:廣大群眾要增強保護知識產權的社會意識,提高對假冒偽劣產品的識別能力,不要因一時貪圖便宜而損害自身利益。要堅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市場銷售,讓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無立足之地。一旦發現假冒產品時,要及時報警或向相關部門反映。
案例3:破獲特大地下錢莊非法經營案
2020年6月23日,經偵支隊根據上級移交線索,抽調精干力量成立專班開展研判部署,立案偵查唐某宇等人非法經營案。
經查,發現唐某宇等人通過向第三方機構申辦POS機,在境外刷卡套現換取外幣用于跨境賭博或向境外轉移資金提供便利并從中牟利,涉案金額達130余億元人民幣。通過對該案進一步拓展研判,擴大線索,深挖犯罪。2020年7月9日,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廳要求,福州警方部署晉安、倉山、馬尾、長樂、閩侯等地開展統一收網,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60余名,搗毀非法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窩點3個,查控凍結涉案賬戶1000余個。該案被列為部督案件,目前該案已告破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信用卡套現破壞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危害極大。參與非法套現,持卡人信息極易被套現者用于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套現“服務”的套現者和套現情節嚴重的持卡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一經查實,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