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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6月13日訊(本網記者 鄭曉丹 校通社 吳瑛 顧國頂)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校園暴力頻發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教育部要會同相關方面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完善法規,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
那么,我們身邊有多少人在成長過程中曾受到校園欺凌?該如何定義“校園欺凌”概念?學校與家長該做些什么?專家又有何建議?即日起,東南網記者將采訪學生、家長、校園管理者以及專家,對此話題進行系列報道。
辱罵毆打、嘲笑謾罵、搶奪財物、強迫脫衣并拍攝不雅照……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校園欺凌事件處理不當,就會像多米諾骨牌一般,引發校園暴力,甚至導致刑事犯罪的發生。那么,校園欺凌行為離我們有多遠?當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時,學生、老師會采取什么措施?針對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問卷調查,并進行了一系列的采訪。
校園小矛盾引發刑事案件
近日,福建省公布11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典型案例即為小矛盾引發校園暴力的犯罪。
該犯罪發生在周寧十中附近一家奶茶店,由于陳某甲、陳某乙遭張某某指責,且得知朋友陳某曾經被張某某毆打,便伙同其他人員對張某某實施毆打,致張某某右尺骨上段骨折。
周寧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甲、陳某乙等四被告人結伙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四被告人犯罪時均未滿十八周歲,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最終,依照刑法有關規定,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陳某甲、陳某乙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另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段思明介紹,之所以該案成為典型案例,是因這類案件多因學生之間不能正確處理一些小矛盾所致,并具有逞強好勝、偶發性強、人數多、成規模、不計后果等特點,不僅會侵害學生生命和身體健康,而且往往嚴重擾亂校園安全管理秩序,降低學生的安全感。
三成受訪者曾有被校園欺凌經歷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我省法院16起涉未成年人審判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67起校園犯罪典型案例。而在現實生活中,那些未上升至刑事責任的校園欺凌事件比例又有多大?為了解這一問題,記者開展問卷調查。
調查數據顯示,在200余個數據樣本中,有66%的受訪者曾經目睹過校園欺凌事件,33.5%有過被欺凌的經歷。
目前就讀于海南師范大學外語學院的福建籍學生小夏,便向記者回憶起自己小時候被欺凌的經歷。一次在回家路上,她被高其兩個年級、自稱大哥大姐的人圍住,進行謾罵,害怕得不行?!安挥浀檬俏曳纯梗€是找了家長,后來他們也沒再找我了。”她說。
福州大學學生小陳回憶道,初中時班上有個男生一直被孤立。有次自習課上,另外一個男生一直捉弄他,他無法忍受就反擊,結果被班上不少男生群毆,在同學們面前流淚。
漳州一中高二學生小韓向記者表示,她初中班上有個男生經常在放學時被人索要零花錢,只要他拒絕就會被打。有一次,那個男生被打得進了醫院,家里人才知道,選擇報警,事情才算結束。
面對校園欺凌,他們怎么辦?
記者問卷調查數據顯示,當受害者遭受欺凌時,43.8%的人選擇忍氣吞聲,默默承受,26.6%的人會求助于朋友或同學,21.1%的人則會告訴家長或親屬,也有18.8%的受害者會向老師求助,只有5.5%的人會選擇報警。
福州大學在讀生小郭表示,他曾在一次補課回家的路上被一群學生攔住,然后被打。當記者問及是否有采取反抗措施時,他說:“只能忍,不然找誰呢?”他覺得找家長跟老師并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被打得更慘,而且還會讓別人覺得自己沒用,所以他選擇忍氣吞聲,自己默默承受。
“如果我家小孩遇到這種問題,我會教她反抗并及時告訴家長?!迸畠赫谧x二年級的蘇女士認為,家庭教育最重要,一個班50多個學生,老師不可能個個都管得過來,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家庭教育。
龍巖市第二中學政教處副主任陳仁娥表示,當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時,一般會由班主任、段長、政教處及家長一起討論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學校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態度都是慎之又慎、客觀公正的。如果哪個環節處理不到位或延誤教育時機、執行不力,使偶發事件擴大或再引發其他事件,則由相應環節的責任人承擔責任。學校在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的同時,還會通知雙方家長協助處理,盡量讓雙方家長達成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