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報7月28日訊(記者 柯競)今年1號臺風“尼伯特”造成我市閩清、永泰等縣嚴重受災。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福州市企業災后恢復生產實施方案》《福州市電網災后恢復重建實施方案》《福州市交通基礎設施災后重建實施方案》,就企業災后恢復生產和電網、交通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出臺了相應政策措施。
加大受災企業
惠企政策補助力度
根據實施方案,受災的工業、商貿企業原則上災后一個季度內恢復生產經營,嚴重受災企業半年內完成重建和恢復生產工作。具體扶持政策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對省下撥的企業救災專項資金給予配套。對省財政撥付給我市的企業救災專項資金,市財政按1∶1給予配套資金。
——加大受災企業各項惠企政策的補助力度。2016年度,對獲得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補助的閩清、永泰受災企業,標準上浮20%。對嚴重受災企業因災后重建或異地搬遷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產生的新增貸款,按實際投資額進行貼息。對受災商貿企業的補助在671萬元商貿專項資金盤子中統籌安排,并積極爭取省商務廳下達商貿口救災資金800萬元。2016年度各級惠企政策中需要閩清、永泰配套資金的部分,全部由市級財政承擔。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受災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按優惠利率優先支持其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對確實因災無法按期還款的工業、商貿企業,允許其貸款合理展期、延期,確保不抽貸、壓貸,并視情況合理追加信貸投放。
——加快項目審批進程。對受災嚴重的企業,需異地搬遷改造或原址重建的,國土、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要加快審批進程,開通綠色通道,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并在相關規費方面給予優惠或減免。
電網重建后抗風標準
力超災前水平
根據實施方案,我市將以電網受災損壞暴露的問題為導向,遠近結合,適度超前實施電網災后恢復重建。
實施方案提出,將以“十三五”規劃目標為指導,結合本次災損情況,分兩個階段開展災后處置和重建工作。電網重建后各項指標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抗風標準達到35米/秒,地面站房基礎提高35厘米,地下站房加裝50厘米防水墩。
扶持政策方面,我市將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對電網災后重建項目,多方籌措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國網公司、省電力公司政策支持,爭取中央農網資本金、財政專項資金和地方財政補助。我市還將簡化項目實施程序,對災后電網重建項目涉及到的項目核準、規劃許可、路徑申請、道路開挖、用地用林審批等工作開辟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加強要素保障。
國省干線重大水毀點
11月底前修復
我市災區交通公路修復工作將圍繞道路、橋梁兩個重點展開。其中道路方面,國省干線(含省道202線永泰段)一般水毀點8月底前完成,重大水毀點11月底前基本完成;橋梁方面,橋梁修復加固類在11月底前完成,中小橋重建類年底前完成,大型橋梁重建類、大中型滑坡等個別特別困難工點根據實際確定修復工期,其中溪口大橋重建工作按省交通運輸廳安排于春節前完工。
——加大市級支持。搶通費用由市財政單列1100萬元先行撥付市交通委統籌安排;國省道水毀路段修復資金除省里補助預算建安費60%外,市級財政承擔30%;水毀重建新改建道路項目,市級按照省級補助標準的50%進行補助,即雙車道每公里補助40萬元,單車道每公里補助20萬元。
——簡化設計審批。一般水毀點(估算造價200萬元以下)由市公路局或縣級交通主管部門現場直接確定修復方案并簡易設計,8月5日前完成設計工作。審批方面,無需通過立項,不再組織環評、水保、通航等專項論證,直接開展一階段施工圖設計。
——簡化招投標程序。一般水毀工程按照養護工程由管養單位直接組織施工,并由建設單位組成監理小組對修復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水毀橋梁、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的監理單位直接打包委托市交建集團公司負責。發包的工程建安費按照施工圖預算下浮8%由各責任單位負責落實,監理單位的監理費用按照規定測算的費用不高于80%委托市交建集團公司。
——科學組織實施。采取特事特辦方式,由縣、區政府優先保障公路水毀搶修重建工程的用地用林指標,開辟綠色通道同意先行實施,在救災結束后6個月內申請補辦審批手續。群養公路按照養護責任單位組織實施或由縣級政府統籌安排施工力量,專養公路由市公路局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