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到基層醫療機構就診時,報銷比例將提高,最高可達九成。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補償待遇部分調整。
此次的補償待遇調整主要向基層醫療機構傾斜。其中,在一級(衛生所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住院治療,醫保目錄范圍內醫療費用總額為6萬元(含)以下的,報銷比例由此前的85%提高到90%;醫保目錄范圍內醫療費用總額為6萬元至14萬元的,報銷比例由此前的30%提高到40%。
此外,福州市城鄉參保居民在6個縣(市)的縣級中醫院(二級)住院報銷比例,在當地同等級別綜合醫院的基礎上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這意味著城鄉參保居民到這些中醫院住院治療時更加省錢。這些中醫院分別為:連江縣中醫院、羅源縣中醫院、閩清縣中醫院、永泰縣中醫院、福清市中醫院、長樂市中醫院。
(記者 劉世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