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4月25日電(胡巧靈)對于群眾提出的投訴類的訴求件,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辦完并答復;咨詢類的訴求件,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并答復……福建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強化便民服務“馬上就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多條舉措進一步強化便民服務“馬上就辦”,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通知指出,近年來福建持續推動“馬上就辦”,有力促進了機關效能和服務水平的提升。但最近也發現一些地方和單位仍然存在推諉扯皮、效率低下,敷衍塞責、不負責任,處置不力、答非所問等問題。為此,福建將進一步強化此項工作。
福建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將對便民服務事項組織開展專項清理,縮短辦理時限。對于群眾提出的投訴類的訴求件,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辦完并答復;咨詢類的訴求件,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并答復;情況緊急或訴求簡單的事項,必須馬上處置,當天答復。對少數確因特殊情況難以按時限辦結的,要在時限內向本級效能辦報告并經同意,同時向群眾作出說明。
對于群眾咨詢的各類問題,部門都要及時給出反饋。比如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在受理和辦理便民服務中,發現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應當立即將信息反饋至便民服務熱線或相關責任部門,按時辦結并反饋結果。對于涉及多個部門的,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由牽頭部門主抓,責任部門配合解決;對職能交叉和管理權屬不明確的,指定兜底部門負責解決。
針對程序繁瑣的問題,通知明確各地要認真組織論證、依法依規取消不必要證明和繁瑣手續,簡化內部流轉審核程序,使群眾辦事更便捷高效。
同時,各級效能辦要對便民服務“馬上就辦”情況開展經常性督查,建立督查問題臺帳,采取發《督查專報》、整改通知、《效能督查建議書》,以及媒體公開通報、立項掛牌、約談提醒、效能問責等方式,責令限期整改,逐項進行銷號。對整改不到位,問題比較集中的地區、系統和單位,實行跟蹤督辦,直接派員蹲點,督促有效解決。
通知還要求,今年6月底前,福建各市、縣(區)要全面完成建立統一的便民服務熱線平臺,對各個部門各類便民服務熱線進行整合,實現快速預警、快速指揮、快速處置、快速回復。
記者查閱福建省政府及各地市12345政務服務平臺《市民填寫訴求件須知》發現,目前,福建各地市12345政務平臺在辦理群眾訴求件方面,訴求件轉發與審核前后共需3個工作日;咨詢類訴求件辦理時限為:自處理單位接收訴求件之日起個5工作日(含第5個工作日)內;投訴、舉報、建議及感謝類訴求件辦理時限為:自處理單位接收訴求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含第10個工作日)內。